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預制菜生產許可審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規范我省預制菜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規定,制定本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企業資質合規審查
如果企業生產的預制菜產品為預包裝食品形式,具備商品流通屬性,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資質。按照預制菜歸屬的類別,納入《方案》中的具體類別,并按照所對應的現行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實施審查;如確實無法納入具體類別的納入《方案》中的其他食品類別,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方案》實施審查,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轄區的產業實際,自行制定審查方案。
對于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中央廚房、餐飲企業等,如果對外提供或銷售具備商品流通屬性的預制菜產品,應當取得生產許可。
二、加強加工過程合規檢查
對于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其預制菜的生產加工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的規定。預制菜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CCP控制措施,尤其應確保配送過程的溫度控制,確保全過程受控。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應將風險隱患和控制措施列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重要內容,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
三、強化產品標識合規意識
對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類預制菜產品,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以及該產品所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標注相應的內容,尤其必須要標示食用方法或者加工制作要求,以避免可能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所涉及的預制菜相關產品參照執行。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